护士该“干杂事”吗推荐新闻

2008-07-23 来源: 健康报 - 网友评论0条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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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看待“干杂事” 
江苏省宜兴市第二人民医院 陈卫春

  一是,所谓“杂事”的定义是什么?据《“干杂事”每天用去5个半小时》的作者文中所述“为非护理性工作”。对此,我不敢苟同,因为护理工作和非护理性工作有时很难区别。护理工作其实包括许多有关的非护理性工作,甚至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有关的非护理性工作会成为护理工作的主要部分。

  文中所列五项临床非护理性工作,真的都是“杂事”吗?我看未必。护送患者做检查等,难道不是护理工作的一部分?对于护理的定义,自古至今尚无完全统一的说法。但护理包含的含义,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演进。纵观护理发展历史,护理的任务、护理理念、临床护理工作模式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要求和理解,与时代合拍,与时俱进。南丁格尔倡导护理的真正内涵是:护理是科学、艺术和爱的结合。护理的意义包括抚育、扶助、保护、照顾病人及残疾、幼小等。1973年国际护士会(ICN)为护理制定的职能是:促进健康、预防疾病、恢复健康、减轻痛苦。1980年美国护士会认为:“护理学是诊断和处理人类对存在的或潜在的健康问题所产生反应的科学。”护士要做的是帮助病人尽快地获得独立的活动能力;帮助执行医疗方案,与医疗组成员合作,共同设计和执行全部医疗安排,使健康的人保持健康,使病人恢复健康,给垂死者减轻痛苦与支持。如此比照,在我们的现实国情面前,为了完成护理的任务,履行护理职能,真正贯彻和体现“护士围着病人转”、“以病人为中心”、“以病人满意为目标”、“整体护理”、“人性化服务”等口号,在这个过程中不干“杂事”能行吗?围绕这个过程所干的事有多少是“杂事”,你又怎样截然区分哪些是护理工作哪些是非护理工作呢?

  二是,在目前的国情和医疗形势下,护士该不该干这些“杂事”,能不能不干这些“杂事”?如果把文中所列五项临床非护理性工作称作是 “干杂事”,那么,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在我国的绝大多数医院里护士还将会继续干此类 “杂事”。在没有“干杂事”的专职人员充实到临床各科之前,护士“干杂事”就不可避免,也不会终止。同样,现在哪个医院的医生不也和护士一样在干着很多“杂事”,像支领物品、催缴费用、护送患者做检查等,甚至还要开发病人,迎来送往。有些“杂事”如催缴费用,完全是体制、机制的问题,是不得已而为之,医院管理者有谁不知道这与医生护士的工作职责格格不入,对和谐医患关系没有任何好处呢?为了让病人少逃账,医院少损失,能给医院职工按时发工资。为了眼前的生存和发展,让医生护士在催缴费用上先有所作为,就成了许多医院牺牲长远利益的无奈之举。可以预见,一旦医院解决了经济来源,病人就医有了完善的保障系统,医生护士催缴费用就可消亡。

  三是,有没有办法不让护士干这些“杂事”?首先是医院领导重视,真心要解决这一问题,自然就办法总比困难多。其次是护理部牵头,后勤、财务等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可成立医院护理保障中心,为全院各病区提供保洁、送检、陪护、取药等全方位服务,将相当一部分非技术和低技术工作从护士的职责中分离出去;或引进文秘人员或建立后勤保障系统,帮助护士从非专业性的事务中解放出来;建立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节约护理人力资源,增加护士直接护理病人的时数,提高护理质量及病人满意度。如此等等的举措,在国内一些医院已经和正在实行,并取得一定的效果。但是,笔者认为,即使这样,如果真正想把“干杂事”的工作做好,做得让患者和社会等满意,许多“干杂事”的工作必须在护士的领导和监督下进行。这无疑又给护士增添了“杂事”的内容,增加了“干杂事”时间。故此,对护士“干杂事”应该正确认识,辩证看待,理性操作。


有些“杂事”事关医疗安全 
山东省高青县人民医院 王晓梅

  在临床上,一些工作看似与护理内容无关,但却关系着患者的就医安全。就拿上期贵报刊登的文章所列举出的一些“杂事”来说,领取药品看似与我们所学的护理专业知识不沾边,然而这项工作却属于“好汉子不愿干,赖汉子干不了”之列。虽然对于我们熟知药品性能的人来说,领取药品不算技术活,但恐怕谁也没有胆量让一个门外汉每天去领取上百种的药品,真要那样的话,不出事才怪。领取药品并不只是如领取一般的物品一样,一手交单一手交货,这其中贯穿了检查、核对、正确归置等一系列的规程。我们临床的护理人员都知道哪些药品需要冷藏,取出后要立刻放进冰箱;哪种药品需要严格避光;哪种药品性能不稳定,要仔细检查是否已变质。试想,其中的哪一条做不好,都会威胁到患者的用药安全。

  其次,谈到护送患者做检查的工作,我认为这更非“杂事”。要知道,做检查的患者虽然暂时离开了病区,但我们的护理责任还在。特别是那些生命体征不稳定或者身体插有管道的患者,经过搬动 ,病情更容易发生变化,因此也更需要护理人员格外细心。

  笔者认为,临床上,一些工作是属于“杂事”还是属于护理工作,并没有明显的界线,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性。在有的乡镇医院,整个病房里只有一两个护士值班,如果都去领药或陪患者做检查,病房里的患者谁来护理?值此种情况,诸如领药、做检查这样的“杂事”只好由陪人来做。但是,如果在一些发达国家或是国内的大医院,这些“杂事”就成了护理工作的一部分。不止这样的“杂事”,就连陪患者散步、聊天也都被列入护理工作的内容。

  现在我们所以面临干“杂事”的苦恼,究其根源是大部分医疗机构护士严重短缺,导致了我们一些正常的护理工作无法开展,即使勉强开展了,也是顾此失彼。假如我们护理人员充足了,那么把这些“杂事”做好,必定会大大提高医疗安全。


成立事务中心 把时间还给护士 
浙江省丽水市中心医院 潘红英

  目前各医院普遍存在护理人员编制不足,同时护理人员又在从事一些不需要很多护理知识即能完成的工作,而这些工作占用了护士较多的时间。如何使护士从这些工作中解脱出来,把时间还给护士,把护士还给病人,我院做了很好的尝试,现与大家分享。

  一、成立事务中心。我院是一家拥有1100张床的三甲医院,有28个住院单元,以前每天各科大约需有1名护士负责外勤工作,如领药、领物、送会诊单、护送检查等。从2000年开始,成立了事务中心,招聘10~12名合同制人员(大部分是有护理专业知识的中专毕业生),抽调一名护士负责,承担全院的标本送检、常规护送检查及预约(危重病人医护人员共同护送检查)、临时取药、提血等工作。

  二、供应仓库配备外送人员。物品供应仓库、药房配备外送人员,负责全院的物品及药品的配送工作。

  三、完善工作流程。利用网络中心简化工作流程,如药品的审批、血液使用的审批、费用的录入、物品的领用等,大大减少了人力。如物品领用,以前是护士长开单,护士长或护士到仓库领用,在领用过程中,需要等待仓库人员准备物品,而现在,只需将所需物品输入电脑,外送人员根据轻重缓急及时送到科室。又如药品的审批,以前是医生开处方→护士到药房划价→医保办审批→住院处记账→药房取药,每一张处方护士至少需外出30分钟,如果各部门还要等待,那就时间更长了。而现在只要医生输入电脑提交,医保办在电脑上审批,护士在护士站检查审批同意直接提交药房,药房送药即可。护士操作时间不需1分钟,大大减少了工作量。

  采取以上措施后,除了危重病人护送检查外,护士不需离开病房,各科每天可节约一名护士,而医院的人力成本也在下降。同时事务中心及配送人员对各项工作统筹安排,缩短了各科等待时间,病人的满意度提高。
 

请护工减少护士“干杂事”时间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医专一附院 张玉清

  作为一个工作了30年的老护士,阅读了7月9日贵版《“干杂事”每天用去5个半小时》一文后,感同身受颇有同感。可以说目前大多数医院里的护士长、护士都因“干杂事”占用了不少宝贵的时间,而挤占了护士巡视病房、观察病情的时间,从而影响了护理工作质量。

  我们医院对此很重视,为解决这个问题,近几年请了不少护工,分派到各个病区。由护工护送患者去做心电图、B超、X线等各种检查,负责送病人的大小便、血液检查标本、送会诊单、领取普通药品……大大减少了护士“干杂事”的时间,把精力用到对病人的护理工作中去,从而大大提高了护理工作质量,获得病人的一致好评。


护士不该“干杂事” 
山东省临沂市肿瘤医院护理部 谭庆霞

  笔者认为,非技术性护理工作的“杂事”不应该由护士来承担。改变现状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 界定护士的职责范围。

  2. 对护理人员分层次使用。

  3.非专业性工作由非护理人员来承担。如微机的录用、收费、催款可安排财会人员。

  4. 护送病人、调床、搬运以及病房的外勤工作可由外勤人员承担(经培训后上岗)。

  5. 领取物品可由后勤人员下送科室。

  6. 贯彻《护士条例》,护士配置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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