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求助区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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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献求助区版规 Copy to clipboard
Posted by: jack99
Posted on: 2008-01-22 12:30

文献求助子版是医博园为促进大家互相帮助、互相交流、共享期刊文献资源的一个互动网络平台。为促进求助和应助活动的规范化、合理化和公平化,特作出此规定。

一、总则
1、本区为电子文献求助与应助专区,请勿在本区发布无关内容和灌水,违者严罚。
2、尊重知识产权,交流电子版文献只能供个人学习或学术研究所用,交流文献必须拥有相应权限,即任何求助和应助者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合理使用的范围内使用本论坛文献,否则谢绝访问本区。
3、任何会员必须保证不将通过交流和共同学习的文献资源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二、求助规则

1、求助格式
(1) 求助标题应含有求助期刊或者文献的关键信息,简单明了,如:“求助SD文献两篇”“求助Cell杂志文献两篇",或者写明求助文献的篇名或关键字,只写“求助”字样者不予应助。
(2) 得到成功应助后,请求助者应在72小时内编辑原求助帖的标题,将“求助”改为“成功应助”字样,以免浪费另外的应助者的宝贵时间。标题中添加“感谢XXX”的文字,其中XXX即为求助文献的成功应助者。不要另开帖子表示谢意。
(3) 禁止在别人的主题帖后面跟帖求助,否则直接删除跟帖。

①中文/外文文献求助格式:
求助帖标题:
【求助】SD文献n篇(n=求助总数)
【篇号】:1
【作者】:
【题名】:
【杂志全称或缩写】:
【年, 卷(期), 起止页码】:
【全文链接】:
【PMID】:
【求助者email】:

②硕士、博士论文求助的基本格式:
求助帖标题:
【求助】**硕士(或博士)论文n篇
【篇  号】:
【题 名】:
【作  者】:
【出 版 年】:
【总 页 数】:
【授予学位】:
【授予学位单位】:
【导师姓名】:
【全文链接或论文所属数据库】:
【求助者email】:

以上各项请尽量详细填写,特别是全文链接,如不能填写清楚,请注明原因。

三、应助规则

1、认领制度
(1)求助者发出求助贴后,应助者必须先跟帖提出认领应助的文献,然后需在15分钟之内完成应助;并在同一求助帖内发另一回帖上传文献或给出下载地址。
(2)多人同时认领的,按先跟帖者为第一认领人(按编辑帖子时间计算);
(3)每位一次只能认领1帖,若认领者在15分钟内未能完成的,其他园友可继续认领该篇文献,先前认领者即失去继续应助的资格,即使完成应助也不能加分。若认领者在规定时间后才完成应助,期间并没有其他园友认领,应助仍然有效。
(4)5分钟后认领下一帖时,必须确认上一篇文章已上传应助成功,并给出链接,否则视为无效应助;
(5)不允许多个帖子同时认领,认领下一帖时,请确认先前认领的文章已上传应助成功,否则视为无效应助;
Devil没有认领即应助者,视为无效应助,不予加分。
(7)对于多次占地认领、而又无法完成应助者,且经园友反映,视情节扣除积分。

2、文件传送方式:
(1)原则上不提倡以附件形式直接上传应助文献
(2)提倡将应助文献上传至网络硬盘或者直接发送求助者email。

4、若求助者72小时内未对已成功应助的帖子作任何反应,成功应助者可直接pm版主说明情况,论坛仍将对应助者给予同样的奖励。同时,对于未作出反应的求助者,将作出扣除积分的处罚。

四、奖惩措施

1、奖励

(1) 每应助成功一篇文献(不同杂志),奖励1分;
(2) 一次应助同一杂志文献,超过2篇的给予2分奖励;
(3) 多人应助同一求助帖时,如果时间相差不大,小于或等于5分钟,可以享受同等的评分标准;超过5分钟以上的应助,不考虑评分,所有应助一律按最后编辑的时间为准;
(4) 为论坛管理人员提供应助的,奖励2分;
(5) 如果48小时内无人应助的高难文献,若成功应助可以奖2分;求助者发出求助帖5天后仍未有应助的,以后再成功应助,不论难易,一律每篇奖2分。
(6) 特殊奖励:在每月的月末,本版将对优秀会员给予特别奖励,按照应助文献数量,评出一等奖1名,奖励10分;二等奖2名,奖励5分;三等奖3名,奖励3分。如果出现应助文献数量相同情况,我们将根据数据库的难易程度及对论坛的整体贡献来排定名次。如有疑义,请pm版主。

2、罚则

处罚
(1) 对多人合作或一人注册多个ID骗分,一人注册多个ID求助和应助的,一经发现,除及时在本版公告外,第一次视严重程度警告并扣除积分,第二次直接禁止ID。
(2) 收到所求文献后,致谢时求助者不要删除求助内容(修改原帖标题即可),否则扣除求助者1分。
(3) 对求助格式不全者视为违规求助,对其的应助不论成功与否均不加分。
(4) 对成功应助72小时后未回复者,斑竹有权直接扣除求助者1分,且不接受归还金币的申诉,但给予应助者评分
(5) 在本版块发布违背知识产权的帖子,直接扣10分不补还。
(6) 恶意灌水、违背、攻击本则、总则或攻击本站、会员或版主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扣除个人财富、屏蔽其ID、删除帖子、直至屏蔽其IP。发帖者将失去利用本版块资源、在本版块求助的资格。
(7) 任何会员发现上述违规现象均可到“意见、建议专区 ”反映,本版查实后将给予适当鼓励。

本版规自2008年1月22日起执行,其最终解释权归属医博园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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